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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11-01

邯郸市交通运输局

关于《邯郸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(修正案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
 

为加强本市民用机场净空和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管理,保障航空器运行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、《民用机场管理条例》、《河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市交通运输局代市政府起草了《邯郸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(修正案)》。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,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宝贵意见

一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340号(邯郸市交通运输局法规处,邮政编码:056002,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。

二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hdjtfz2014126.com,请注明立法征求意见

三、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310-6268159

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121日。

 

附件:《邯郸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(修正案)》

 

邯郸市交通运输局

20231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