邯郸市交通运输局
关于《邯郸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(修正案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为加强本市民用机场净空和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管理,保障航空器运行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、《民用机场管理条例》、《河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市交通运输局代市政府起草了《邯郸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(修正案)》。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,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宝贵意见:
一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340号(邯郸市交通运输局法规处,邮政编码:056002),请在信封上注明“立法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二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hdjtfz2014@126.com,请注明“立法征求意见”。
三、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310-6268159。
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。
附件:《邯郸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(修正案)》
邯郸市交通运输局
2023年11月1日